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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漳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1 | 作者:南漳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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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漳县第五批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2025年5月至9月,南漳县文化馆组织开展了南漳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组评审,现已评选出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现将17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具体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7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或当面提交书面材料向县文化馆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南漳县文化馆

通讯地址: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432号

邮政编码:441500

联系人及电话:钱静  15972073510

电子邮箱:357990030@qq.com


 南漳县文化馆

2025年10月11日



编辑| 钱    静

初审| 董志强

终审| 郭海伟

南漳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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